隨身攜帶充電寶上飛機的毫安限制:1. 額定能量不超過 100wh 可直接攜帶登機。2. 額定能量在 100-160wh 之間需經航空公司批準,且每位旅客限帶兩個。3. 額定能量超過 160wh 禁止隨身攜帶和托運。
隨身攜帶充電寶上飛機的毫安限制
根據民航總局的規定,旅客在隨身攜帶充電寶登機時,需要注意其容量限制:
- 額定能量不超過 100 瓦時(Wh)的充電寶,可以隨身攜帶登機。
- 額定能量超過 100 瓦時但不超過 160 瓦時的充電寶,經航空公司批準后方可隨身攜帶登機。但每位旅客只能攜帶兩個此類充電寶。
- 額定能量超過 160 瓦時的充電寶,禁止隨身攜帶和托運行李托運。
如何計算充電寶額定能量?
充電寶的額定能量可以用以下公式計算:
額定能量(Wh)= 電池電壓(V)× 電池容量(mAh)× 0.001
例如,一個標稱 5V 20000mAh 的充電寶,其額定能量為:
5V × 20000mAh × 0.001 = 100Wh
因此,該充電寶可以在不經航空公司批準的情況下隨身攜帶登機。
注意事項:
- 請注意,有些航空公司可能對充電寶容量有其他限制,建議在出行前咨詢具體航空公司的規定。
- 充電寶應放置在隨身行李中,不得托運。
- 在飛機上充電寶應處于關閉狀態,且不得充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