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ux系統的主機名(hostname)通常由字母、數字、連字符和點組成。 為了保證系統穩定性和跨平臺兼容性,Linux規范建議主機名避免使用特殊字符,例如空格、標點符號以及非ASCII字符。
以下是Linux主機名的一些命名規則:
- 僅允許使用小寫字母 (a-z)、數字 (0-9) 和連字符 (-)。
- 主機名的首尾字符必須是字母或數字。
- 連字符不能連續出現,也不能位于主機名開頭或結尾。
- 主機名長度通常有限制,某些系統可能限制在63個字符以內。
嚴格遵守這些規則有助于確保主機名在各種系統和網絡環境下都能正常運作。 如果需要使用特殊字符進行標識,建議將其包含在主機名的描述性部分,例如用下劃線 (_) 代替空格。